编目部岗位职责及工作细则
一、 编目部岗位职责
1. 熟练掌握图书分类知识,对《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主题词表》和《中国机读目录格式》有较深的研究;对各学科内容有较全面的了解。
2. 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完成年度各文种、类型的文献分类、编目、技术加工,文献到馆后尽快提供给读者利用。
3. 按照国家标准化的要求,采用《CALIS 联机合作编目手册》标准对文献进行著录,保证数据标准、准确、唯一。建立标准、准确的书目数据库。制定本馆的分类、编目、主题标引规则。
4. 准确做好分编统计工作。
5. 完成馆里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编目部工作流程
分编人员采用“一条龙”的形式加工文献,即每人一车书一个交接批次。分编流程如下:
1. 查重。分编新书的第一步骤是查重,用书名、ISBN号或其它途径在本地书目数据库中检索,以确认该书是否为新书、重书、新版等等。查重需要确认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新书。通过在本地书目数据库中检索书名,确认无相同书名的书,则该书为新书;书名相同但责任者不同、或责任者相同但书名不同,视为新书;
(2)确认版本不同的图书。新书与原有图书为同一种书,但其中版次、出版者、译者、增订、页码、开本、有一种不同者,视为不同版本;
(3)确认重书。新书与原有图书的所有特征完全一样,视为重书,即二次进馆图书。将新书作为原有图书的复本;
(4)对于授权影印的外文新书,如果查到有该书的原版图书,则按不同版本处理;
(5)一种新书是原有图书的教师用书或练习册,即新书是原书的附带用书,这里专指语言类教材及辅助用书,原来按照同著者著同类书区分,即采用相同的分类号,相同的种次号,而在种次号后以“-”区分教师用书,学生用书或练习册,现在按新书处理,教材细分到-43,教师用书细分到-42,练习册细分到-44;
(6)对于已有的连续出版物和先后到馆的多卷书,查重可保证分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7)新书若是丛书中的一种,除按书名查重外,还需按丛书名查重,以保证集中编目的丛书分编的一致性。
如果在本地书目数据库、套录数据库、CALIS数据库中检索,确认为新书,有数据套录的,直接套录并做相应修改;无数据套录,须做原编。分编过程中严格查重,防止同书异号的现象。
2. 辨类。文献分类必须分析确认文献的内容,即辨类。主要方法有详审书名、注意考察书名的题上项、题下项;审阅目次、序言、跋、凡例、导言、责任者和出版者的说明,必要时浏览全书,并参阅各种工具书。
3. 归类。根据图书的内容归入最恰当的类,确定图书的主要分类号。文献归类须以文献所反映的学科内容性质为主要标准,必要时再依文献的写作形式和出版形式归类。文献归类应考虑本馆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本馆读者的需要,必须归入最大用途和最切合其内容的类。文献分类必须体现分类法的系统性、等级性及次第性。归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丛书不作集中分类,按分册学科内容归类,著录时以分册书名为主书名,并在机读目录410字段连接作检索点;
(2)语言类图书,专业语言入语言类,用组配符号“:”进行组合。如:旅游英语入H31:F59;
(3)边缘学科、交叉学科,视图书内容重点归类,附加分类可增加中图法分类号字段。
4. 给索书号。索书号由分类号及书次号组成,我馆以种次号作为书次号,对同类书按到馆先后次序依次给予不同的顺序号;在给种次号时,注意以下几种符号使用的规定:
(1)语种区别号:即在分编外文图书时,应在种次号前面加上“/E、/J”等表示英语、日语等图书的语种区别字母;
(2)版本区别号:即在种次号后面用“/”区分一种书的不同版本、年代,若是版本符号和年代符号同时存在时,先分版本项,再分年代项;
(3)卷册区分号:即在种次号后面用“-”区分不同卷次、分册的图书。
5. 著录。作为CALIS的成员馆,著录工作以《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的标准为依据,进行标准化的著录。将文献的内容、外表特征填入机读目录相应的字段、子字段中。套录的文献要进行核对或补充著录,并按照CALIS联合编目系统说明书增加馆藏项目。未套中的文献应依据《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和《CALIS联合目录中西文著录细则》进行著录。应本着为CALIS联机编目做贡献的宗旨,讲求文献著录的速度和质量。速度指尽快著录标引到馆文献,质量是指按CALIS标准尽可能向联机编目中心提交更标准的原编记录。
6. 加工。包括打印书标、粘贴书标及书标保护模
(1) 打印书标。按批打印书标,普通图书每册3个书标,双皮图书每册5个书标。书标设计为宽度35mm,高度25.2mm;
(2) 粘贴书标及书标保护模。正常每本书贴三张书标,一个贴于书脊下部,外贴保护模,一个贴于书末打财产号页的左上角或空白处,一个贴于封底的右上方。如果书为双皮书,贴五张书标,除上述三张外,外皮右上方一个,外皮书脊下方一个,并把保护模贴于此;
(3)日文原版赠书贴蓝色书标,其余图书贴红色书标。
7. 新书分编加工完成后,清点数量,检查质量,然后与采访部门典藏人员交接,并向典藏部门发送新书书目数据。
8. 编目部主任负责统计每月送典的各文种图书的类别、数量及每个编目人员的工作量。
三、文献分类标引细则
本馆规定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类分文献。文献分类要遵循分类法的规则,同时考虑本馆馆藏体系和学校学科设置、读者使用、流通管理、分类历史等情况,要求文献归类准确,尽量保持前后一致,以便于读者使用和流通管理。
(一)基本原则
1.学科属性原则。文献分类标引首先以其内容的学科或专业属性为标准,只有在不适合以学科属性为区分标准时,才考虑以其它性质(如体裁、地域、时代、语种等)作为分类标准,不能仅凭书名单纯分类。
2.专指性原则。文献分类标引必须符合专指性,要将文献分入恰如其分的类,不能分入范围大于或小于文献实际内容的类目。要区分总论与专论,不能将专论性的文献归入总论类;还要区分一般原理与具体问题的阐述,不能把研究具体问题的文献归入阐述一般原理的类。
3.实用性原则。文献分类标引要根据读者需要将文献分入最大用途类,对于交叉学科、或是内容涉及多个学科的文献,应利用互见分类、分析分类等方法,充分揭示重要的分类检索点,但要优选一个分类号给出种次号。
4.系统性和逻辑性原则。文献分类标引必须体现分类法的系统性、等级性、次第性,遵循逻辑划分的原则,凡能归入某一类的文献,必带有其上位类的属性,必须属于其上位类的范畴。
5.入上位类、或依论述重点归类、或依写作目的归类原则。论述一个主题的多个方面并涉及多个类目的文献以及论述多个主题而涉及多个类目的文献,能有其上位类概括的则入其上位类,否则可依其重点归类;若难以区分其重点,可依著者的写作目的归类。
6.新学科、新主题分类原则。新学科、新主题文献在分类表中没有明确列类时,可先靠入其母学科、或归入其相关的上位类。
(二)不同主题类型文献分类标引
根据文献所论述的主题数量,可以分为单主题文献和多主题文献。
1.单主题文献分类标引。单主题文献是指一种文献的内容,只论述一个中心对象或问题,它包括单元主题和复合主题两种类型。
(1)单元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单元主题文献是指只论述一件事物或一个问题的文献,一般依其内容的学科属性归类;
(2)复合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复合主题文献是指包括两种以上的概念因素,分类标引时,以其主体因素作为主要分类标准,其它因素则为辅助分类标准,与主要分类相组配。组配顺序一般为:主体因素、通用因素、位置因素、时间因素、文献类型因素。
2.多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多主题文献是指文献中同时研究两个以上独立的事物、对象或问题。对于这种文献的分类,必须对各主题进行分析,分清主次,然后依其最能体现该书内容实质的或在内容中起主导作用的主题归类,必要时对另外的主题作附加分类;如果文献所论及的几个主题具有同等的检索意义,则分别标引。此时可选择篇幅较多者或篇幅居前者的类号作为主要分类号。
3.相关关系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1)应用关系主题分类。论述一种理论、方法、工艺、材料、设备、产品等在某一学科领域中应用的文献,归入应用到的学科主题方面所属的类目;论述一种理论、方法在多个学科领域中的应用的著作,则归入该理论、方法等主题本身所属的类目。
例:《数学规划在测绘学中的应用》,入测绘学
《概率论在经济、军事、历史领域的应用》,入概率论
《运筹学、数理统计在管理学中的应用》,入管理学
(2)影响关系的主题分类。 论述一个主题对另一主题影响的文献,归入被影响的主题所属的类目;论述一个主题对两个以上主题影响的文献,一般归入产生影响的主题本身所属的类目。
例:《月亮太阳的引力对人类生老病死的影响》,入医学类
《环境污染与生物》,入环境生物学
(3)因果关系主题分类。 论述主题之间因果关系的文献,一般分入结果方面的主题所属的类目,如果所造成的结果是多方面的,且能区分出重点主题方面,则分入重点主题所属的类目,否则按原因方面主题所属的类目归类。
(4)从属关系主题分类。 论述两个以上从属关系的主题,一般依较大、较全的主题归类;若确定其小主题为中心主题,则依小主题的学科属性归类。
(5)比较关系主题分类。各主题是比较关系的文献,依著者所要说明的或所赞同的主题所属的类目归类或归入其上位类。
(6)并列关系主题分类。各个主题是并列关系的文献,如有上位类能概括则入上位类,否则根据不同情况,依次按重点的、或篇幅多的、或作者的写作目的、或内容在前的归类,必要时对另外的主题作附加分类。
(三)不同编制体例的文献分类标引原则
1.参考工具书(年鉴、词典、百科全书等)
凡专科性内容的工具书先按其学科内容属性归类,再依总论复分表中有关工具书的类号复分;凡综合性内容的工具书入综合性图书有关各类。
例:《英汉计算机技术词典》,入TP3-61。
《世界知识年鉴》,入Z5。
2.二次文献(书目、文摘、索引)
书目、文摘、索引,集中归入Z8有关各类,若是专科性的,应按学科增加组配号码归入有关各类。
3.多卷书、丛书
多卷书是一种以多卷、辑、册一次出版或逐次出版的图书。一般以多卷书全书内容的学科属性集中归类。若其分卷、辑、册为全书的一个专题,并有独立题名,应增加分析类目。当多卷书按丛书著录时,则参照丛书的分类方法标引。丛书是一种按一定的主题范围汇集多种单独著作,并具有一个总题名的图书。丛书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是集中分类,二是分散分类。对于那些一次出齐的或有明确的编制规划和编制目的的丛书,一般宜集中归类,必要时再以各单册内容的学科属性作分析分类。否则,则依其各个单册内容的学科属性归类,必要时,可辅以综合分类标引。
4.经缩写、改编的图书
一种图书经改写、改编之后,其内容改变不大的,均随原图书归类。文艺作品,从一种文体改写成另一种文体,则应按改写后的文体归类。
例: 《红楼梦》(小说),I242.4
《红楼梦》(电影文学),入I235.1
(四)分类号在机读目录中的著录
在CNMARC中,690字段的$a子字段著录《中图法》分类号,$v子字段著录分类法版本,附加分类可增加690字段。
在USMARC中,《中图法》分类号著录于093字段的$a子字段中,在$2子字段著录分类法版次,附加分类可增加093字段。
(五)主题标引补充规定
1. 中文图书
(1)本馆规定使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对中文文献进行主题标引,遵循选词规则、组配规则、主题标引规则、各类文献标引规则,具体详见《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册)》;
(2)在CNMARC中,主题词著录于600字段至610字段,具体使用字段见《中国机读目录格式》或《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册)》。CALIS联合目录决定在6XX字段增加$j子字段,用于记录文献类型;
(3)为适应计算机检索的需要,CALIS联合目录决定取消组配符号“——”与“:”,主体因素中的限定与交叉组配成分都记录在子字段$x中。因此,在机读目录格式中,论题性主题606字段的子字段次序为:$a主体因素(除论题复分外)$x通用因素(包括论题复分)$y位置因素$z时间因素$j文献类型因素。
2.西文图书
(1)本馆规定使用《Library of Congress Subject Headings(美国国会图书馆标题表,简称LCSH)》作为主题标引的工具。该词表是先组定组式语言,主题词在词表中已经组配好了,可直接使用,具体规定详见《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下册)》;
(2)CALIS联合目录规定,在653非控主题词字段可著录LCSH词表及参照中均未出现的或相应的英语形式不存在的论题性的词/词语,作为关键词检索点(类似自由词标引,但数量不宜过多),而以个人名称、团体名称和地理名称作主题时都不放入653字段;
(3)主题标引时除可以直接用从LCSH中查到的单词标题或短语标题外,多数主题要通过复分,进行组配标引。从内容上看,复分可分为论题、形式、年代及地理复分。
a. 论题复分,用在主标题或其它复分下,将标题所表达的概念限定到专门的论题或方面,如History and criticism。在USMARC中论题复分记录在6XX主题字段的$x子字段。
b. 形式复分,用以指明关于某部文献资料主题的形式特征,如Congresses,Dictionaries等。形式复分一般位于主题标引的最后一级,可在任何论题性标题或复分下使用,即可以自由浮动。在USMARC中,形式复分记录在6XX主题字段的$v子字段。
c. 年代复分,用以限定主标题或复分所反映文献内容涉及的历史时期,可以直接跟在主标题后,也可以在论题复分和地理复分下使用,但不能自由浮动,而要严格按照主题表中不同标目下所设置的年代复分来标引。在进行年代复分时要随时核对最新版本的LCSH。在USMARC中年代复分记录在6XX主题字段的$y子字段。
d. 地理复分,用以指明主要论题的起源或地理位置,在LCSH的标题词后,凡标注“May Subd Geog”的均可进行地理复分。地理复分出现在USMARC中6XX主题字段的$z子字段。
在USMARC中,主题词著录于600字段至653字段中,具体使用详见《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下册)》。
3.日文图书
日文图书的著录依据《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及《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册)》进行。若CALIS有何改动,我馆也作相应的修改。
(1).010字段:价格后加円
(2).035字段:日本文部省国立情报学研究所系统控制号(机构代码NII)
四、中文普通图书分编工作细则
(一)中文普通图书分类、主题标引和编目依据
分类标引中文普通图书时,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为依据,并且要根据国家的最新标准实行随时修订的原则。在主题标引时,以《中国分类主题词表》收录的正式主题词为准,加上随时新增的正式主题题词,对新书进行主题标引。
编目中文普通图书时,依据《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册)》,《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有新的原则,新的规定时,依据最新的原则做。
(二)中文普通图书分类排架细则
在编目的过程中,需要给每一种书分配一个分类排架号,即索书号。我馆索书号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分类号+语种区分号+种次号+辅助区分号。
具体的分类排架号取号原则如下:
1. 以分类法第四版详表类目为准。
2. 需要依总论复分表复分的图书:语言类图书一分到底,再加总论复分;自然科学使用到二级类目再加复分;其它类一般使用到三级类目或粗体字后再加复分。
(三)中文普通图书种次号下的辅助区分号细则
为了便于将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人物的传记、作品评论,或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等排在一起,便于借阅,我馆采取在种次号后加上辅助区分号的办法将其加以区分。也就是说凡是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人物的传记、作品评论,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的不同卷次,分册等,都取同一个种次号,通过在种次号后加上本馆定义的各种辅助区分号,用以区别不同的版本,传记、作品评论到馆顺序,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的不同卷次、分册。具体细则如下。
1.版本区分号“/”
(1)同一著者的同一作品,不论是出版社不同或译者不同或因译者不同而出现的同书不同名著作,均作为不同版本加以区别。第一次到馆的书不加版本标识,第一次到馆以后的不同版本用“/x”表示,x取到馆的先后顺序的阿拉伯数字,如“/2”,“/3”等;
(2)同一种书,有明确的版本标识,如第x版,或标明为“修订版”、“修订本”时,仍遵(1)条规则,即第一次到馆的书不加版本标识,第一次到馆以后的不同版本用“/x”表示,x取到馆的先后顺序的阿拉伯数字,如“/2”,“/3”等;
(3) 连续出版物,年鉴等也用“/”区分年代,如2005年中国散文精选书次号为x/2005,“x”表示种次号。
2.书次区分号“()”
为方便读者查阅,我馆把传记类、文学评论和研究类中对作家及作品研究、党的领导人著作及研究,这三类图书按人集中。每人给一个主书次号(种次号),即第一次到馆的某人传记或研究图书不加区分号“()”标识,第一次到馆以后再来馆的该人传记、作家研究、党的领导人著作及研究等不同图书用“(x)”表示,x取到馆的先后顺序的阿拉伯数字,如“(2)”,“(3)”等。
3.卷册区分号“-”
(1)多卷册、上下册、续集等多卷书用卷册区分号“-”标识多卷书或丛书,分卷书名不同而内容上属于一个整体或联系密切,分散编目,集中排架时,用“-”区分。例如:“-1”、“-2”、“-3”, “-”后数字是取套书的各分册的先后顺序号。集中著录的多卷书,也采用卷册区分号标识;
(2)多层次的卷册号,在卷册号后连续用卷册区分号“-”区分标识。例如:第二卷第一分册,书次号为:“x-2-1”,“x”表示主种次号;
(3)连续出版物,年代后有分册的用“/”区分年代,用“-”区分同一年的不同卷册。如:2004年冬之卷书次号为:“x/2004-4”,“x”表示主种次号。
五、外文图书分编工作细则
(一)外文分编图书的范围
我馆的外文图书,指我馆收藏的西文(英、法、德等使用拉丁字母的文字)、日文、俄文、韩文等非汉语文字出版的各类型图书及中国出版的外文图书。
(二)外文图书分类、编目的依据
1. 各文种文献分类均依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进行分类,语言类图书一分到底。
2. 西文文献的编目(包括俄文)按照《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下)》中关于西文机读目录著录的各项规定执行,采用USMARC格式编目。
3. 国内出版的外文图书除授权影印版、专业学术文献外,均按照《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机读目录著录的各项规定执行,采用CNMARC格式编目。
4. 日文文献采用CNMARC格式编目,从CALIS的Z39.50客户端和NII套录数据。没有现成数据的依照CNMARC格式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进行原始编目。
5.韩文文献在没有套录数据的情况下,依照CNMARC格式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进行原始编目。
(三) 外文普通图书分类排架细则
参照中文普通图书。
(四)外文普通图书种次号下的辅助区分号细则
除在种次号前面加上“/E、/J”等表示英文、日文等外,其它参照中文普通图书。
六、MARC数据著录
MARC著录规则
1. 中文图书MARC数据加工(附:非书资料的MARC数据加工简要说明)
(1)常用字段:001、005、010、100、101、102、105、106、200、205、210、215、225、300、304、305、327、410、454、510、517、600、601、605、606、607、610、690、701、702、711、712、801、905、920等。
各基本字段使用规范
0XX—标识块
005-记录版本标识
本字段记录最近一次对记录进行业务处理的日期和时间,机器自动生成。本字段是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010—国际标准书号。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a国际标准书号
$b装订形式
$d获得方式和价格,价格前冠标准的货币符号(人民币用“CNY”)
1XX—编码信息块
100—通用处理数据
该字段主要包括入档日期、出版日期、读者对象代码、政府出版物代码、修改记录代码、编目语种、音译代码、字符集、补充字符集、题名文字代码等。本字段是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101—作品语种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1:译文指示符,标示作品为原著、译著或含译文
0=原著语种
1=译著或非原著的中间语种的译本
2=包含译文(除摘要外)
指示符2:未定义,填空格
$a正文语种 $b中间语种 $c原著语种。
两种语种对照的读物重复使用$a
102—出版国别,包含图书出版国和出版地区代码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出版国代码 $b出版地区代码
出版国代码采用《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表》(两位码)。可根据出版国别选填相应的代码;出版地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码》。
105—编码数据字段:专著
本字段包含有关图书的编码数据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专著编码数据
包含关于图书的载体形态的编码数据,以一个字符位的代码,表示所著录图书的物理介质及形态。
106—编码数据字段:文字资料—形态特征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载体标识
2XX—著录信息块
包括ISBD所规定的有关著录条目,但附注项和标准号除外
200—题名与责任说明,包含图书的题名、其它题名和与题名有关的责任说明。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正题名
指图书的主要题名,即在图书题名页或代题名页(无题名页,用其它组成部分作为替代的题各,如封面、版权页、文首部分)上出现的题名,包括交替题名、同一责任者而无总题名的合订图书题名。
正题名中所含标点、符号、数字、汉语拼音及外文字母依原书照录,起语法作用的空格保留。
$c不同责任者的正题名
在一种图书内含有两个以上的不同责任者的著作,又无总题名、合订题名时,本字段用于另一责任者的题名。
$d并列正题名
出现在$a或$c子字段的正题名的另一种语言或文字的题名,对于每个附加并列题名,本字段可重复。凡记入本字段的并列题名,需同时记入510字段。
出现在题名页的并列题名,$d后加“=”。
$e其它题名信息
包括著录在图书正题名或并列题名之后的副题名与其它题名信息,不包括书脊题名、封面题名以及主要信息源以外的其它题名信息。
$f第一责任说明
著录与$a、$c、$h、$i子字段的题名有关的第一责任说明
$g其它责任说明(可重复)
著录与$a、$c、$h、$i子字段的题名有关的其它责任说明。
责任说明按题名页记载顺序著录。同一责任方式中有1-3个责任者,依次著录;相同责任方式的责任者名称用逗号分隔,若有3个以上责任者时,只著录第一个,后加...[等]字。有主编又有编著,他们均为个人责任者时,一般只著录主编;主编为个人责任者,编者为团体责任者时,先著录主编,后著录编者。外国责任者姓名前需著录国别简称,并用圆括号括起,推测的国别用方括号。外国责任者依原书照录,在7—字段作规范。
$h分辑号
著录共同题名的分辑、分集、分册、分卷的卷册次号,以及对于每个分辑、分集、分册、分卷中更低层分册的卷册次号。
$i分辑名
著录共同题名的分辑、分集、分册、分卷的题名,以及对于每个分辑、分集、分册、分卷中更低层分册的题名。
$v卷标识(不可重复)
仅在使用4—连接款目时使用,说明编目的图书是丛编的哪一卷(册)。用于著录本实体与另一实体相关的特定分卷册。一般在著录丛书的卷册标识时使用。
$z并列题名语种
$A正题名汉语拼音
用于200 1/#$a正题名的汉语拼音,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205—版本说明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包含图书的版本说明、附加版本说明以及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
$a版本说明 $b附加版本说明 $d并列版本说明 $f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g次要责任说明
210—出版发行项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本字段包含图书的出版发行及其相关日期等方面的信息
$a出版发行地
$c出版发行者名称
$d出版发行日期。若出版地和出版者(名称)不详,分别在$a和$c子字段著录[出版者不详]。
215—载体形态项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包含图书的载体形态、数量及其单位标识、尺寸、附件等信息。
图书尺寸以书脊的高度为准,以cm为单位表示,不足1cm者按1cm著录。
$a页数或卷册数 $c其它形态细节 $d尺寸 $e附件
225—丛编项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包含图书所属丛编题名、责任说明及有关丛编的其它信息。若某种图书同属多个丛编时,则重复本字段。
指示符1:题名形式指示符
0=与检索点形式不同
1=无确定形式
2=与检索点形式相同
指示符2:未定义,填空格
$a丛编名 $d并列丛编名 $e其它题名信息 $f责任说明 $h分丛编号 $i分丛编名 $v卷册标识 $z丛编并列题名语种
3XX—附注块
300—一般性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以自由行文方式对著录项目或检索点作进一步说明,包含书目文献或与其相关记录的任何方面的附注。
$a附注内容(不重复)
304—题名与责任说明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是有关200字段的题名和/或责任说明的附注。
305—版本与数目沿革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包含编目文献的版本和书目历史沿革的附注。
327—内容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包含说明文献内容的附注,本字段选择使用,不可重复。
$a附注内容
指示符1:完整程度指示符
0=内容附注是不完整的
1=内容附注是完整的
指示符2:未定义,填空格
4XX—连接款目块
记录中的每个连接款目字段所包含的数据字段,均嵌入被连实体的字段号、指示符和子字段代码,以标识被连实体。本字段必须包括足够的数据,以标识被连实体的记录或实体本身。
410—丛编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用来实现著录实体与含有该实体的丛编的连接。
指示符1:未定义,填空格
指示符2:附注指示符
0=不作附注
1=作附注
当200字段所著录的图书是丛编的一部分时,本字段用来实现其与丛编的向上连接。本字段提供丛编款目的检索点形式,而225字段用于对丛编的描述。
454—译自
停用454字段,改用510字段。凡出现在题名页的原文题名用200字段$d子字段和510字段反映;出现在附加题名页的原文题名用513字段反映;出现在其它信息源上的原文题名用312字段和510字段反映。
5XX—相关题名块
包含本著录实体正题名以外的其它题名,它们一定是与本记录正题名有关的题名信息,是正题名的补充检索点。
510—并列正题名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书名页上出现的正题名的其它文字形式称为并列正题名。包括译著的题名原文、非译著的外文题名形式。
指示符1:题名意义指示符
0=并列题名无意义,并列题名不作检索点
1=并列题名有意义,并列题名作检索点
指示符2:未定义,填空格
$a并列题名 $e其它题名信息 $h分辑标识 $i分辑题名 $z并列题名语种
517—其它题名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凡具有独立检索意义的其它题名(包括副题名、交替题名、合订题名等),可著录在本字段。
6XX—主题分析块
包括由词语或符号构成的不同系统主题数据。
600—个人名称主题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记录编目文献的个人名称主题,该名称以规范化的检索点形式出现,并附以经选择的主题附加信息。
601—团体名称主题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05—题名主题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06—学科名称主题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07—地名主题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10—非控主题词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690—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7XX—知识责任块
包括对所著录的图书内容负有某种责任的所有个人责任者名称、团体机构名称和正式会议名称。
701—个人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包含的个人名称,是以检索点形式出现的对作品负有等同(主要)知识责任的个人名称。
指示符1:通常情况下未定义,填空格。
指示符2:个人名称形式
0=名称按直序方式著录
1=名称按倒序方式著录
$a款目要素 $b名称的其它部分(不包括款目要素)
702—个人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所含的个人名称,是指以检索点形式出现的对作品负有次要知识责任的个人名称。本字段可重复。其指示符、子字段均与701字段相同。
711—团体名称—主要知识责任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所含的名称,是指以检索点形式出现的对作品负有同等(主要)知识责任的团体名称。
指示符1:会议指示符
0=团体名称
1=会议名称
指示符2:名称著录形式指示符
0=名称以倒序方式著录
1=名称以直序方式著录
712—团体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本字段所含的名称,是指以检索点形式出现的对作品负有次要知识责任的团体名称。其指示符、子字段均与701字段相同。
8XX—国际使用块
包含国际上一致约定的不适于在0XX至7XX处理的字段。
801—记录来源
必备字段,可重复。
本字段包括记录来源的说明。
指示符1:未定义,填空格。
指示符2:功能指示符
0=原始编目机构(编制记录数据的机构)
1=转录机构(将数据转换成机读形式的机构)
2=修改机构(修正记录的知识内容或记录结构的机构)
3=发行机构(发行机读数据机构)
$a国家 $b机构 $c处理日期
9XX—国内使用块
包含有关出版物的馆藏信息。
905—馆藏信息
$a收藏单位名称缩写(DUFL) $d索书号
920—CALIS馆藏信息
本字段是CALIS联合目录的自定义字段,必备,可重复。
$aCALIS成员馆代码 $z文献流通方式。
注:未提到指示符的,均为指示符未定义,填空格。
附:非书资料的MARC数据加工简要说明
头标区:
记录类型:
g放映和视频资料(电影、幻灯片、录像制品)
i非音乐性录音资料
j音乐性录音资料
l计算机载体
m多媒体
016—国际标准录音号(ISRC)
$aISRC $d获得方式
125—编码数据字段:录音资料与印刷型乐谱
126—编码数据字段:形态特征
127—编码数据字段:录音资料与印刷型乐谱的持续播放时间
200—著录信息块
$b一般资料标识
根据非书资料的类型,一般著录成“录音制品、录像制品、缩微制品、电子资源、光盘”等。
2. 西文图书 的MARC数据加工
(1)常用字段:001、003、005、008、020、040、041、043、093、099、100、110、111、130、245、246、250、260、300、440、500、504、534、600、611、650、651、653、700、710、711、740、830、920、998等。
(2)各基本字段使用规范
00X—控制字段
001—控制号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003—控制号标识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005—最后处理的日期和时间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008—定长数据元素—通用信息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020—国际标准书号(ISBN)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① ISBN不必录入数字之间的连字符
② 多卷书,优先著录整套书的ISBN,若无整套书的ISBN,优先录入馆藏首卷的ISBN,或同时著录整套和分卷的ISBN,分别用置于圆括号内的限定语说明。
$a ISBN $c文献获得方式
040—编目源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原始编目机构 $b编目语种(一般在编目语种与文献语种不同时才启用)$c转录机构 $d修改记录机构代码(CALIS联合目录规定在修改记录改动较大时才启用,较大改动是指对检索点或重要的著录字段进行了修改。)
041—语种代码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 1:译著说明
0=非译著/不含译著
1=译著/包括译著
指示符2:未定义
$a正文语种代码 $b文摘或摘要/添印题名或副题名语种代码
$f目次表语种代码,只有当目次表语种与正文语种不相同时,才启用$f
$h原文或转译著作的语种代码
043-地理区域代码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09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中图法分类号 $2版次
099—CALIS联合目录系统控制号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 CALIS联合目录系统控制号 $b记录修改标识
1XX—主要款目标目字段
100—主要款目—个人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1:个人名称款目要素类型
0=名
1=姓
3=家族姓
指示符2:未定义
$a个人名称 $b世次 $d与名称相连的日期
110—主要款目—团体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1:团体名称款目要素类型
0=倒置式名称
1=行政管辖区名称
2=直叙式名称
指示符2:未定义
$a以团体名称或行政管辖区名称作为款目要素 $b下属单位
$c会议地址 $d会议日期 $n会议届次
111—主要款目—会议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1:会议名称款目要素类型
0=倒置式名称
1=行政管辖区名称
2=直叙式名称
指示符2:未定义
$a以会议名称或行政管辖区名称作为款目要素 $b下属单位
$c会议地址 $d会议日期 $n会议届次
130—主要款目—统一题名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1:不排档字符
0-9不排档字符数
指示符2:未定义
$a统一题名
20—24 题名字段
240—统一题名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1:打印或显示统一题名
0=不打印或不显示
1=打印或显示
指示符2:不排档字符
0-9不排档字符数
$a统一题名
245—题名与责任说明
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指示符1:题名附加款目
0=无题名附加款目
1=题名附加款目
指示符2:非排序字符数
0-9非排序字符数
$a正题名,按规定信息源提供的题名形式如实转录。题名中有删节号“•••”,转录时用“—”代替,方括号“[]”用圆括号代替。
$b题名其余部分
$c题名页转录的其余部分/责任说明
① 题名说明按规定信息源中出现的形式和次序如实转录,若责任说明不是取自题名页,应著录于方括号内,并在附注项说明来源。
② 若题名中包含责任者名称,其名称形式与主要款目标目完全相同,不必重复著录责任说明,除非另有单独的责任说明。
③ 分担责任者名称按规定信息源所示形式依次序著录,中间用逗号隔开。
④ 若责任者名称之间有连接词或在文字说明上不可分,应予照录。
⑤ 若责任者与题名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或易于误解,则用与题名同语种的文字补充说明,说明责任方式的短语,置于方括号内。
⑥ 关于无总题名文献:
若文献包含有多部作品,可选在文献中占有显著地位的一篇作品的题名为正题名,其余作品题名著录在附注项。若文献所含作品不超过3篇,可按文献的先后次序著录在题名与责任说明项;属于不同责任者的,依次著录各作品的题名及其责任者。
$n分卷号 $p分卷名
246—变异题名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附注控制符/题名附加款目
0=有附注,无附加款目
1=有附注,有附加款目
2=无附注,无附加款目
3=无附注,有附加款目
指示符2:变异题名类型
$a正题名
250—版本说明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版本说明
版次使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缩写形式,版本术语使用标准缩写字。
$b版本说明的其余部分
260—出版发行项
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a出版发行地
① 著录出版机构所在城市的名称。若同一出版机构与多个出版地相关联时,应选择版式或序列上较突出者著录。
② 如有识别需要,可在出版地后附加诸如国家、州等之类的名称的限定词。
③ 从其它信息源查考的出版地名称,用正题名的语种著录,置于方括号内;若无法推测城市的名称,可著录州、省或国家的名称。
④ 无地名可提供时,用[S.l.]表示。
⑤ 出版地中的城市名称不可使用缩写形式著录,作限定词用的州、省等名称应使用标准缩写字。
$b出版发行者
① 在不影响识别的情况下,著录时可以省略表示“公司”之类的术语。
② 出版者不详,用[s.n.]表示。
$c出版发行时间
出版年以公元纪年表示,出版年是其它纪年,应照录并补充公元纪年。
① 出版年确有错误,应照录并订正以正确年份。
出版年不详,可著录文献中最近的版权年,冠以小写字母c,如无版权年,著录最近的印刷年。如无印刷年,提供一个估计年,置于方括号内。
② 多卷书的出版年不同时,著录其起止年;若尚未出齐,则开口著录。
3XX—载体形态项等字段
300—载体形态
必备字段,可重复。
$a篇幅
① 若图书以leaf作特定资料标识,则不得用缩写字表示。页数按每一序列部分的编码依次著录。其数字形式按在编文献上的数字形式如实转录。若页码由字母标识,而非数字形式时,则著录首尾字母。
② 页码分段过多时,可将各个序列累加,以累计数目著录,并在其后附以说明in various pagings。或著录主要序列页数,将次要序列页数累加,著录于方括号内;或著录1 case等。
③ 若图书的一部分没有编页码,应计算其准确页数,用阿拉伯数字著录,加方括号。
$b其它载体细节
① 一般插图说明用“ill.”表示,若还有其它特殊插图说明,著录在“ill.”之后。
② 若全部或大部分是图,著录为“all ill.”或“chiefly ill.”
③ 若图书有图版,已著录在文献数量及特定资料标识中,亦应著录插图说明。
$c尺寸
① 图书宽度小于高度的一半或大于高度时,均应著录为高度×宽度。
② 多卷书高度不一致时,若相差小于2cm时,仅记录其上限高度;若相差大于2cm时,记录其上、下限高度。
$e附件
4XX—丛编说明字段
440—从编说明/附加款目—题名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未定义,空位
指示符2:不排档的字符
0-9不排档的字符数
$a丛编题名
① 如果丛编题名以不同形式出现时(并列丛编题名除外)则按规定信息源的优先顺序选择著录。
② 当丛编正题名由一共同题名和一附属丛编题名两部分构成时,其它题名信息应著录在与其关联的部分之后;若关系不能肯定,则著录在整个正题名之后。
$v丛编卷期/序号标识
5XX—附注字段
① 凡以上各项因著录规则的规定未予著录而又必须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内容,均在本项著录。
② 附注内容按著录正文各项的顺序著录,并须使用著录正文规定的标识符号。
③ 每个附注事项自成一个段落,文字措辞力求简明准确。某些附注可采用固定导语及附注用语。
500—一般性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a一般性附注
502—学位论文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a学位论文附注
504—书目等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a书目等附注,包含本字段的全部附注内容。
505—格式化内容附注
可选用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显示常数控制符
0=完整的内容附注
1=不完整的内容附注
2=部分内容附注
8=不生成附注导语
指示符2:内容标识级别
#=基本级
0=增强级
$a格式化内容附注 $g其它信息 $r责任说明 $t题名 $u统一资源标识
534-原版附注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XX—主题检索字段
600—主题附加款目—个人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10—主题附加款目—团体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11—主题附加款目—会议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50—主题附加款目—论题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主题级别
0=无明确级别
1=主要词
2=次要词
指示符2:主题词表或规范文档
0=LCSH
4=来源未指明
$a论题性标题 $x通用复分 $y年代复分 $z地理复分
651—主题附加款目—地理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653-索引词-非控词语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7XX—附加款目字段
700—附加款目—个人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个人名称类型
0=名
1=姓
3=家族姓
指示符2:附加款目类型
2=分析款目
$a个人名称
710—附加款目—团体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团体名称款目要素类型
0=倒置式名称
1=行政管辖区名称
2=直叙式名称
指示符2:附加款目类型
2=分析款目
$a以团体名称或行政管辖区名称作为款目要素
711附加款目—会议名称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会议名称款目要素类型
0=倒置式名称
1=行政管辖区名称
2=直叙式名称
指示符2:附加款目类型
2=分析款目
$a以会议名称或行政管辖区名称作为款目要素
830—丛编附加款目-统一题名
有则必备字段,可重复。
指示符1:未定义,空位
指示符2:不排档字符,详见130字段指示符1和245字段指示符2的说明。
9XX—本地使用块
920—馆藏信息
本字段是CALIS联合目录的自定义字段,必备,可重复
$a馆藏机构代码 $z馆际互借方式
七、外文图书分编业务注记
各语文图书文种区别号:(中文图书不加文种区别号。)
A = Arabic(阿拉伯语) AL = Albania (阿尔巴尼亚语)
B = Burmese(缅甸语) C = Czech(捷克语)
D = Dutch(荷兰语) DA = Danish(丹麦语)
E = English (英语) ES = Esperanto(世界语)
F = French(法语) G = German(德语)
GR = Greek (希腊语) H = Hungarian(匈牙利语)
HE = Hebrew(希伯来语) I = Italian(意大利语)
IC = Icelandic(冰岛语) IND = Indonesian(印度尼西亚语)
J = Japanese(日语) K = Korean(韩语)
KH = Khmer (高棉语) L= Latin(拉丁语)
M = Malay (马来语) MO = Mongolian (蒙古语)
N = Norwegian(挪威语) P = Portuguese(葡萄牙语)
PE = Persia (波斯语) PO = Polish(波兰语)
R = Russian (俄语) ROM = Romanian(罗马尼亚语)
S = Spanish (西班牙语) SL = Slovak(斯洛伐克语)
SW = Swedish(瑞典语) TH = Thai(泰国语)
VI = Vietnamese(越南语) U = Urdu (乌尔都语)
八、图书编目集中与分散的原则规定
1. 丛书,一般采用分散著录的方法,按单行本处理;对于内容密切相关、装潢一致或相似、一次出版齐全的丛书,可采用集中分类、分散著录的方法。
2.多卷书,(1)有以下特征的多卷著作,可以考虑分散著录
a. 多卷书有分卷题名,而且有独立意义,以分卷题名作为正题名,多卷书总题名为丛编名。
b.具有分卷题名的地方志,可采用分散著录的方式,以总题名作为正题名著录,分卷题名著录于分卷题名项。
(2) 副题名及其他题名说明信息不具有题名检索意义,则我馆采用整体著录。
3. 连续性出版物,应以整体著录为主。
4. 名著,知名作家的作品,只要书名作者一致,体裁没有改变,均随原单本图书集中,按不同版本处理。
九、 多语文图书的文种确定、划分书藏的规定
有时图书内容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构成,划分书藏(简称划藏),就是对这类图书按文种划分藏书,确定其属于何种文别。
1. 多语文图书的定义
多语文图书指图书的正文内容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表述的。只在书名页、版权页、封面、扉页、封底等处出现另一种文字,而内容是由一种文字构成,不能算多语文图书。常见的多语文图书有学习语言的图书、科学文集、会议录、法律文件、国际组织文件、国际关系条约、工具书等。
2. 多语文图书划分书藏的规定
(1)正文内容涉及中文、外文的图书,按外文图书划藏。
(2)正文内容涉及两种外文,以被解释文划分书藏。
(3)正文内容涉及多语种图书,按书名第一个语种划分书藏。
十、中西文书目数据入库原则
根据2006年8月6日CALIS联合目录质控组杭州会议讨论结果,中西文书目数据入库原则如下:
1. 凡正文为中文的文献,入中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2. 正文为西文的文献(包括含有中文注释、单词、词汇表及摘要等),分别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 西文授权重印书(刊):指国外出版的西文文献,授权给国内出版社重印出版的文献。其书目记录入西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2) 中国(含港、澳、台)出版的、单纯以学习外语(包括专业外语)为目的的文献, 书目记录入中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3) 专业学术文献,包括语言学学术专著(如怎样学语言、英语语言研究等性质的文献),书目记录入西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4) 若难以判别是学术文献还是学习外语的文献,其书目记录则入西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3. 正文为中外文兼有的文献(注:注释、单词、词汇表及摘要等除外),可根据出版地或出版社予以判断:
(1) 中国(含港、澳、台)出版的文献,书目记录入中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2) 国外出版或授权国内出版的文献,书目记录入西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3) 由中外出版社联合出版的文献,书目记录入中文联合目录数据库。
4. 系列文献的界定:
(1) 以整套文献多数分册的正文文种作为该系列文献的正文文种。
(2) 若在编的系列文献不齐全,则根据手中文献或库中已有记录予以判断。
(3) 对于难以判断其正文文种的系列文献,依据3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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